- 01第一章 宪法导论与宪法的概念(一)
- 02第一章 宪法导论与宪法的概念(二)
- 03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(一)
- 04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(二)
- 05第三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(一)
- 06第三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(二)
- 07第三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(三)
- 08第三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(四)
- 09第四章 宪法的变迁(一)
- 10第四章 宪法的变迁(二)
- 11第四章 宪法的变迁(三)
- 12第四章 宪法的变迁(四)
- 13第四章 宪法的变迁(五)
- 14第四章 宪法的变迁(六)
- 15第五章 违宪审查(一)
- 16第五章 违宪审查(二)
- 17第六章 基本权利(一)
- 18第六章 基本权利(二)
- 19第六章 基本权利(三)
- 20第六章 基本权利(四)
- 21第六章 基本权利(五)
- 22第六章 基本权利(六)
- 23第六章 基本权利(七)
- 24第六章 基本权利(八)
- 25第七章 国家机构(一)
- 26第七章 国家机构(二)
- 27第七章 国家机构(三)
- 28第七章 国家机构(四)
宪法,是赋予国家这一统治团体存在以基础的基本法,是“国家法”;宪法,是衡量法律及其他国家行为正当性的标尺,是实现“法的统治”(rule of law)的基础,是“高级法”(higher law)或“根本法”(fundamental law);宪法,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书,它通过限制国家的专断性权力来广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,是“自由的基础法”。基于这样的定位,《中国宪法学》在法学教育中被赋予了特别的地位。
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的结构、内容及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;了解中国宪法的发生史、演进史;分析发生在中国的宪法现象、宪法事件;在适度的范围内,也以比较的视角讨论外国的宪法规范、宪法现象和宪法判例,或者以外国法的视角讨论与中国相关的外国宪法问题,例如,日本宪法中的和平主义原理。通过《中国宪法学》课程的学习,冀望能够培养学生形成适应当代中国的法治主义、民主主义,以及均衡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权利观等宪法理念。
课程的教学目标
宪法学的教学目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:
1.正确认识宪法学作为知识体系的特点,准确掌握宪法学的基础知识;
2.提高学生的基本权利意识,训练学生的宪法思维,培育正确的宪法观念;
3.培养学生从宪法文本出发思考、解释与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宪法问题的意识和能力。